陳霖拿着裝着襯衣的紙袋,緊走幾步下了樓梯,朝着商店大門而去。正當他剛剛離開大門正要下台階之際,忽然間被撞了一下,一個踉蹌手中的袋子就掉在了地上。同時邊上發出了一聲清脆的聲音,好像有什麼東西碎掉了,與之傳來的還有一聲尖叫。
他吃了一驚,正要起身,忽然見眼前撞到的是一位妙齡女子,穿着本地常見的澳洲款女裝坐在地上,裙子翻起,露出兩條小腿。一隻手正揉着腰部,惡狠狠瞪他。
見他望過來,這女子雙手往臉上一捂,大聲哭叫起來:
「臭流氓啊!抓流氓啊,你這個色狼……下流坯……」
陳霖驚得目瞪口呆,他哪裏見識過這個!他是商家子弟出身,平日裏最忌招惹女色。不要說未婚的少女,便是街邊老婦也要拉開距離錯身而過,為得就是避免口舌是非,影響聲譽。
沒想到自己剛來臨高,就攤上這麼一檔事。他到底年輕,頓時慌了手腳,雙手亂搖:「姑娘,姑娘,我沒有,我不是……」
「這端端正正的小伙子,不學好,當街調戲婦女!」
「看他的模樣是個明國人!」
「看模樣還是個有錢人家的少爺!」
「欺男霸女慣了唄。」
「我大宋可不慣着他!」
「抓到警察局把他屁股打開花!」
「看他白白嫩嫩的,屁股一定也……」
「噓,亂說什麼!你和他也差不多!」
聽到耳畔的種種議論和周圍愈來愈多的圍觀群眾,陳霖完全懵了,正不知所措間,耳畔忽然有人低聲道:「還不快跑!」
陳霖一激靈,起身便要衝出去。然而他剛跑出去幾步,人群便轟然大喝:「抓流氓啊!」「有人調戲婦女」,接着又有人叫:「有人拐賣女子!」
眾人齊聲喝道:「打!」
這下陳霖魂不附體,只一個勁的想着「跑」,沒想到還沒跑出十幾步,便被人圍住,拳腳如雨點般而下,陳琳總算還記得當初家中一個老賬房說得話,在外面被人圍毆跑不了的時候要雙臂護頭,身體蜷縮護住胸腹和下陰。
幸好圍毆的時間不長,便傳來了警哨聲。
「不要打人!不要打人!」外面響起了驅散人群的聲音,「大夥快散開,散開!」
幾個商場僱傭的請願警驅散眾人,將已被揍得鼻青臉腫的陳霖從地上拉了起來,為首的警察一看他的模樣,皺眉道:「看你也是個體面人,怎麼幹這樣的醜事!到警察署去一趟吧!」
請願警辦不了案件,當下便將他移送去了博鋪警察署。
陳霖此刻驚魂未定,一句話也說不出來。任由着幾個警察擺佈。一路被押到了警察署收監,等候訊問。
「什麼?猥褻婦女?」值班警官皺眉道,「又是哪個吃飽了沒事幹的混蛋這麼有雅興?」
他的頭此刻又開始疼了,連續十五個小時的值班和各色人等的扯淡已經讓他的激素水平下降到最低,血壓升到了最高。
還有一小時就下班,這會又來這麼個貨色!
「看樣子是個明國人,還挺有錢的。」送人來的警察報告道。
「當事人來了沒有?」
「來了,可是後來說女孩子身體不舒服,受了驚嚇,先回去了,說明天再來。」
「明天就明天吧。反正也不是什麼急事。」警官聽說事主沒來,當下一揮手,「先給他做個筆錄,關一夜敗敗火。明天等事主來了再說!」
吩咐完畢,協理員打了一個哈欠,給自己灌下了一杯濃茶,揉了揉眼睛開始撰寫今天的值班紀要。
陳霖如同牽線木偶一般,被人拖來拽去,如今到了警察署才回過神來。這是惹上官司了!雖然他到現在也沒明白那女子為什麼要陷害他,但是眼下的局面有多糟糕他還是明白的。先不說他已經誤了歡迎晚宴,連帶着還身陷囹圄。
然而,不論他如何解釋自己沒幹壞事,警察總是充耳不聞,自顧自的把他帶到了訊問室。
「姓名。」
「不是,差爺,這是誤會!」
「閉嘴!問什麼你答什麼!」
「陳……陳霖……久雨不停的那個霖……」
「什麼久雨不停?」
「是,就是上面一個雨……」陳霖知道和公門中人沒什麼理可辯,只能忍氣吞聲的說。沒想到這警察剛掃盲不久,寫字頗為吃力,連寫了幾遍都覺得不對,罵道:
「你們這群讀書的鳥人!字造的這般複雜!看我不一個大耳刮子扇過去……」
陳霖聞聲一句話也不敢說,生怕他真得來一個大耳刮子。他聽人說過六扇門裏的種種花樣,雖然也聽聞澳洲人警察和大明的衙役捕快不同,但是自古官心似鐵,王法如爐,落在公門手裏,大概率是不會有好果子吃的。
最後,還是陳霖自己寫了名字。
「……廣州來得?怪不得!」警察瞥了一眼他身上的衣服,「看來是有錢人。」
「小人是個行商。」
「行商就可以調戲婦女了?!」
「沒有,沒有,小的是冤枉的!」
「冤枉個屁!人家大姑娘自己傷損名節來冤枉你!我看你還是不知道我大宋律法的厲害!」警察指着他的鼻子斥責道。
「小人真得是冤枉的。」陳霖這下體味到了什麼叫「百口莫辯」,他連連分辨:「小的今日才到臨高……」
「剛到臨高就調戲婦女了?」
「小的沒有啊。」陳霖欲哭無淚,「小的是隨廣州工商代表團來的臨高!差爺若是不信,一問就知。聯繫的幹部叫陳小兵……」
他這麼一說警察倒是重視起來了--這件事他在本周的社情通報上看到過。萬一要真抓了「元老院的客人」,警察署是沒權自己處理的。只見這警察眼珠一轉,問道:「你既然是從廣州來得,下榻在哪裏?」
「我就住在博鋪的茉莉旅社……」
這下,引得警察哈哈大笑。陳霖不解道:「小人說得句句是實,房卡還在身上……」
「你既然是代表團成員,豈不知代表團下榻在龍豪灣旅館嗎?什麼時候又住到茉莉旅社了?我看你這傢伙很不老實!」警察猛地拍了一下桌子,「我勸你明白些,這裏不是明國的衙門。你還是在這裏好好反省,等着罪有應得!」
陳霖欲哭無淚,又分辨說房間不夠云云。這警察也懶得和他廢話,把帶到了拘押室內,不由分說叫他把身上物件都掏出來做了登記,又把他的褲帶腰帶都收了去,打開一間柵欄門,把他關了進去。
「你先在這裏蹲一宿,等明天事主來了再處理。」看守警察急着下班。
「差爺!差爺!我寫個條子,麻煩您請個人幫我送到龍豪灣旅館!他們知道的!」陳霖提着褲子,在鐵柵後看着背手離去的警察的背影絕望地叫道。
同室的幾個在押犯一個個凶神惡煞,一看便不是好人。還有個酒鬼躺在長凳上鼾聲如雷。這一夜,陳霖一夜未眠,在拘押室里戰戰兢兢,不敢闔眼。一閉眼就想起從前聽說的種種班房中犯人的故事。什麼非刑折磨,什麼拳打腳踢,什麼年輕俊俏的犯人會被j奸……
總算一宿無事。天色微明的時候陳霖反而睡着了。待到醒來,已是日上三竿。同室的囚犯已經換了幾人。醉漢也不見蹤影。
他在惶恐不安中等着「過堂」,沒想到這一等就等到了下午,午間看守給他一塊硬如石頭的乾糧和一杯熱水。陳霖見這看守年歲大,眉眼也很和善,便趁機問道:
「差爺,我什麼時候過堂?」
「過堂?」看守搖頭,「你就是昨天哪個調戲婦女的?」
「唉唉唉,我沒調戲她!她誣陷我!」
「進到這裏的人,哪個不說自己是被冤枉的。」看守笑道,「你少安毋躁,等着吧。」
「還要等多久?」
「反正只要沒定罪的,最多關你七十二個小時。你已經過了一天了,最多再等兩天就能過堂了--說不定都不用等這麼久。你放心好了,你這是風流小罪過,大約是判十二記鞭刑,打完了就能走人了。屁股疼上一周就好了。」看守一副雲淡風輕的模樣。
「差爺,差爺,能不能求你幫個忙,托人幫我送個口信,重謝!重謝!……」
「送口信?你進來的時候沒登記通知送達人嗎?」
「沒有……」
「那你就說吧,我幫你登記上。」
陳霖如獲救命稻草,趕緊把陳定和他在龍豪灣旅館的房間號告訴了看守。
「麻煩差爺尋個人幫我送信……」陳霖因為被搜了身,身上什麼都沒有,只能用最誠懇的語氣說,「這位陳老爺是我的叔叔,送去了他一定會重謝的。」
「好吧,我幫你安排一下,這幫傢伙怎麼做事的!」看守說罷,自顧自的走了去。
陳霖坐在拘留室內,度日如年,只等着叔叔和陳小兵等人來救自己,然而左等不來,右等沒消息,眼看着暮色漸臨。他如同熱鍋上的螞蟻一般:叔叔到底去了哪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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